团宠小福宝,小丫头她才三岁半这书“易路随颖”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简诺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团宠小福宝,小丫头她才三岁半》这本已完结的现代言情、现言脑洞、 现代言情、 豪门总裁、 团宠、 甜宠、小说已经写了633005字,最新章节第303章 岁月很长,时光很短「全本完!」。
一、作品简介
小说团宠小福宝,小丫头她才三岁半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易路随颖,主角是简诺。主要讲述了:简微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人,上学时一腔热血,谁知道毕业后就得知怀孕,又和陆煜尘分手,她只能独自生下孩子抚养,为了不让孩子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她只能留在老家一边带孩子,一边写小说挣钱,因为精力有限,这些年她……
二、书友评论
关于《团宠小甜包三岁半:大佬宠上天》司宇琛人设和角色的设定,姐姐想统一说下。第一,司宇琛是邻家大哥哥,在小诺诺没成年前不会有感情戏,只会有邻家大哥哥对小诺诺的宠!第二,小诺诺有哥哥宠,有邻家哥哥司宇琛的宠,以后还会有舅爷爷家哥哥们的宠,小诺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第三,司宇琛不会是霸总人设,他是有些有肉的,虽然高冷,但热心助人,就像大家班级里那种学习成绩很好、和女同学不怎么来往但能和男同学闹一起的学神!
真的无语开头的亲子鉴定为什么不说结果不想写大可以不提这个啊而且一直在强调诺诺多么多么懂事下一秒她就又摔了或者一直在哭所有人围着哄她真的不尴尬吗还有唐悠悠干嘛就那样就死了就连简微生孩子都是简简单单一个段落就过去了就好像通篇流水账围绕着简诺的流水账其实小说开头是好的新奇吸引读者还挺期待的结果看了一百多章是这样还挺失望的
简诺是陆煜尘亲生的吗
嘶,有点异样的感觉,看了下一章一点开头,把名贵药材毁了还想去救不切实际的狗狗真的有点像熊孩子了,虽然说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可是真的会很烦哪(无恶意,纯个人想法,理解错误你的锅)
简诺是他妈妈十月怀胎辛苦生下来的,这么小的孩子没有爸爸,见到爸爸不舍得分开也理解,但是我真想说,她妈妈本来就不想跟他爸爸有太多接触了,她却又哭又闹,想要他爸爸留下来,她妈妈心里应该也很不舒服,我生的你,结果你心向着爸爸
书写的精彩,语句惊人,是从头宠到尾的甜文,特别是男女主家的和睦相处,夫妻情,父子情,母女情,婆媳情,妯娌情,兄弟情好感动,这是小说中唯一没家族利益冲突,权利相争的大家庭,也是观察如微,生动的写出了孩子童年的淘气,天真烂漫,萌懂可爱,也是人们一个提醒,孩子从小就要正确的引导,加油加油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部书中我认为最能诠释这句话含义的是,陆家老夫人和陆家二儿媳的名字,一个名叫秦双,一个名叫秦双雪。不仅姓氏一样,而且名字只是一字之差!至此,我只想说:无巧不成书!愿朋友继续努力,写出更好的作品。
为什么感觉女主小时候有点,皮,就….很熊孩子,好感值下降了一丢丢(个人感觉,不是说不好,是发表一下感言,我现在没看完,就是,简单发表一下我的观点,具体后面我还没看,别骂我)
很好看,我在抖音上的视频上看到的呢!
十岁一米七是吃姚明长大的吗?
三、作品赏析
简微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人,上学时一腔热血,谁知道毕业后就得知怀孕,又和陆煜尘分手,她只能独自生下孩子抚养,为了不让孩子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她只能留在老家一边带孩子,一边写小说挣钱,因为精力有限,这些年她写的小说并没有大火,只能勉强够用。
现在小诺诺已经三岁半,九月份开学就能读幼儿园,所以简微打算带着简诺到城里生活。
没想到聪明的简诺竟然知道她的爸爸在江城,还知道爸爸住的地方,简微猜测,小诺诺估计是从她日记本里看到的。
简诺从小聪明,别看只有三岁半,但她两岁开始识字,如今已经能简单阅读。
简诺的聪明,简微觉得是遗传了陆煜尘。
“好,那就吃玉米。”陆煜尘又问:“除了玉米,还想吃其他的吗?”
“还有蛋糕,饮料,肉肉。”
小简诺喜欢数手指,边说边掰着小手数,模样可爱极了。
陆煜尘忍不住想亲亲小奶娃的脸蛋,但又顾忌小诺诺是一个女孩子,怕影响孩子的认知,就忍住了。
“好,诺诺喜欢吃什么,爸爸都买给你。”
小诺诺点点头,道:“粑粑最好了。”
简诺看到麻麻,她又道:“粑粑告诉你一个秘密,麻麻也喜欢吃肉肉,但她平时都是给我吃。”
陆煜尘闻言,看向简微的眼神多了一份深沉。
天下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但陆煜尘相信,简微这样的女人对孩子会更细心。
这些年,他到底做了些什么啊!
陆煜尘内心的自责又加深了几分。
简诺小嘴啪哒啪哒的就像小马达,一直说个不停,从酒店房间,到酒店供应早餐的餐厅,口才之好,连简微都是自愧不如的。
明明孩子是她生的,但是性格一点也不像她,性格好像更偏向陆煜尘。
“我要麻麻抱。”
小诺诺忽然对着简微伸出小手。
简微把孩子抱着放在地上,大手牵着她的小手。
“诺诺长大了,要自己走。”
小诺诺嘟着嘴,很不服气,但还是乖乖的被麻麻牵着走。
很快,小诺诺发现了一个什么新大陆,她拉住粑粑的手,冲着粑粑笑笑。
“别的小朋友都是粑粑麻麻拉着走的,我也要。”
小诺诺的笑声天真爽朗,在餐厅内,三人特别显眼。
有些顾客投来赞赏的目光,也有些顾客比较酸,还有自认为‘特别有素质’的顾客觉得这小孩太吵。
倒是一个桌前正优雅的用着餐的小男孩被小女孩吸引了。
“儿子。”开口的人是小男孩的爸爸,名叫陆煜环。
“爸爸,你确定那个女孩就是三叔的女儿吗?”
那么吵,和三叔一点也不像。
问话的人叫陆定浩,是陆煜环的大儿子,这人性格最孤僻,但也最谨慎,昨天晚上得知三叔有一个三岁半的女儿,一大早就要来看看究竟,生怕他家三叔会被一个三岁半的女娃娃骗一样,陆煜环怕儿子惹出事情,所以跟着来了。
“应该是了。”陆煜环眼神盯着小女孩的背影,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扬的。
心中对老三羡慕不已。
老三真是好福气啊。
陆定浩老气横秋的把筷子放在桌上,拿着餐巾纸擦了擦嘴角,有些嫌弃的道:“这家酒店的饭菜味道着实不怎么样,连我都觉得挑口,想必三叔更吃不惯,可三叔却带着女娃娃来这里吃早餐,想来也是不怎么重视对方的。”
“既然来了,我们去打个招呼吧。”陆定浩站起来。
陆煜环看着自家大儿子,心想,这小大人模样的人儿,怎么看也不像一个七岁的孩子啊,弄得好像他是儿子,儿子才是爹一样。
小诺诺拉着粑粑和麻麻看着那些好吃的,脚都走不动了,她什么都想吃。
“麻麻,我要酸奶。”
“还要香蕉。”
“要苹果。”
“哇!好多橘子啊,我要吃。”
见小诺诺只要水果,简微提醒道:“诺诺不能只吃水果,要吃饭,吃了饭才能长高哦。”
小诺诺看着面前的水果,有些犯难,最后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小声道:“那我要多点肉肉。”
简微看着自家小吃货女儿,笑了:“好,诺诺要多吃肉肉。”
简微拿了不少肉。
简诺拿的都是水果。
陆煜尘则只端了一杯咖啡,外加三个鸡蛋。
三人刚入座,小大人般的陆定浩走了过来。
“三叔。”
陆定浩先问候了陆煜尘,之后看向简诺。
简诺小脸胖嘟嘟的,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嘴边还因为吃了橘子弄上了一点橘子汁,模样只能说是可爱,却一点也不精明。
陆定浩再次确定,这个小女孩没有继承三叔的一点智商,笨死了。
随后,陆煜环也走到了面前。
“老三。”
与陆定浩不同,陆煜环此时重点关注的人是简微。
简微一头长发扎成一个马尾,五官精致,有些黑,算不上漂亮,但也不丑,如果硬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简微,那就是朴素。
是的,朴素。
这个简微和陆煜尘平日里能接触到的女性完全不一样,但陆煜尘看简微的眼神温柔似水,同为男人的陆煜环就知道,老三喜欢简微。
一个女人的美丽,其实不仅仅是看外表,在陆家,其实更在意的是女人的智商、为人更甚在意美貌。
陆煜尘没想到二哥和侄子陆定浩会出现,但他也丝毫不慌张,起身和简微介绍道:“简微,这位是我二哥陆煜环,这位是我二哥的大儿子陆定浩。”
简微是一个懂礼貌的人,她也跟着起身,笑着道:“你们好!”
她和陆煜尘除了有一个孩子,并无其他关系,她也没打算嫁给陆煜尘,所以不能叫对方二哥,就只用礼貌的问候。
“弟妹客气了,这样,我还有点事,你们先吃。”陆煜环拉着儿子离开。
陆定浩还不愿意,可奈何小孩子的力气哪里有大人的大,出了酒店,陆定浩口气老成的道:“我觉得还是需要验DNA,陆家的血脉不容有误。”
陆煜环无奈笑笑:“事情已经去做了,不过这件事情千万不能让你三叔知道,不然到时候咱们这些知情者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小说《团宠小福宝,小丫头她才三岁半》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