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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夜晚浔阳,灯火璀璨。

相貌俊俏、衣着华丽的才子佳人提着红彤彤的灯笼相伴而走,宛如画中人,一些富家子弟设下诗会吟诗舞剑。花舫里,涂着腮红胭脂的舞女在舞池中翩翩起舞,歌女弹着琵琶嘴里吟唱着婉转的曲子,街道两旁很多摊位喧闹,卖糖人的,卖灯笼的,卖小玩具的。

人们将愿望写在天灯上,点火放入天空,这是他们对新的一年的美好期盼,孩子们拿着小零嘴在街道上乱跑,家长在后面急忙忙的追赶。

宿煜一行人走在经历了不知多少风雨的石桥上,手中同样也提着红灯笼,四处扭头欣赏着周围的景色。

这次来的,有宿幕青、王瑞慈、宿睿聪,还有黄景明和黄小璇。

黄子瑜夫妇倒是没来,说是去参加诗会去了,按理说他们经营着一家糕点店,肚子里也没多少墨水,不知道去那干什么,更何况参加诗会的基本上都是未婚的,去的人目的也不是什么交流诗歌。

石桥下的水很清澈,甚至能看见里面游的鱼儿,完全不同于上一世浑浊发黑的污水。

“瑞慈、小煜,你们两个年轻人有话题,就去那边湖边玩吧,我和你姑丈去庙里烧个香。”宿幕青笑着说道。

黄景明也连忙附和:“对,我们都一把年纪了和你们感兴趣的不一样,你们两个一块去玩吧,睿聪,小璇,你俩跟我们一块儿。”

说完黄景明就要拉着黄小璇和宿睿聪离开。

小丫头明显有点不高兴,嘟着个嘴,撒娇道:“嗯嗯~~(拉长),我要跟瑞慈姐姐在一块。”

看得出来这小丫头很黏王瑞慈,黄景明拿她没办法,老来得女,待的特别宠,但宿幕青走过来一个瞪眼就把小丫头给吓住了,乖乖的跟着走。

宿睿聪则是目光复杂的看了宿煜和王瑞慈一眼,好像神情有些落寞,但也跟着走了。

留下来的王瑞慈有些尴尬,宿煜则依旧是一脸平静,没有丝毫不好意思,上辈子他常在娱乐场中飘,每次工作累了都会来酒吧之类的地方消遣一下,收获过不少鱼水之欢。

他们两个就这样相伴着走着,王瑞慈今天穿的还是挺靓丽的,披着披风,穿着宋服长裙,头上扎着精致的木簪发髻,眼角垂着几缕青丝,微风一吹,刮起发丝,配着精美清纯的侧颜,咋一看,就好像是山中的精灵,引得路上的很多男子回头。

平日里她打扮的朴素,就是害怕惹了黄子瑜夫人的厌烦,毕竟她的素颜就已经胜过黄子瑜夫人画着精致妆容好几分了。

“公子,要不要帮忙背东西啊,只要二百铜子。”

一个健壮有力的大汉走过来,像他这种的就类似于脚夫,很多有钱人家会在灯会上买一些东西,拿回家时不方便,他们就帮忙拿。

“不用了”

宿煜摆摆手,他现在活的特别谨慎,日常出行都背着武器,也不让人碰,可以说刀不离身。

他虽然拒绝了,但这个壮汉仍然像是没听见一样,过来帮忙,嘴里还说着没事没事,脸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

宿煜眉头微皱,眼中闪过一丝不耐烦,索性就停下来让他拿。

看见宿煜停下,壮汉以为自己是找到活了,就想帮忙把武器匣子从宿煜身上卸下来,但是他一搬,却发现手里的匣子就像是座小山一样,他把吃奶的劲儿都用出来了,却无法撼动丝毫。

两件武器再加上匣子,加一块二百多斤,他一个普通人,要是能拿得动才怪。

壮汉尝试了好几下都无果,就尴尬的笑了笑,退了回去,待宿煜走远后,对着身边的同行道:“艹,刚刚我碰见了一个邪门的小子,他背着一个小木箱子我居然一点都抬不起来,那小子居然还能健步如飞!”

这只是灯会中的一个小插曲。

王瑞慈目光微微带着好奇地看着身边的宿煜,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宿公子,你可是从小就练武?”

“算是吧。”宿煜不咸不淡地回应道。

王瑞慈见话题引起来了,就继续道:“那天的那个怪物……”

她想起了那天看到的无头干尸,脸上还隐隐带着害怕之色。

她想询问一些信息,但却被宿煜直接打断了:“你以后应该不会再遇到,就当没发生过吧。”

宿煜声音冷淡,语气中带着一丝警告,普通人就当一个普通人不好吗,活在欺骗的世界里,依旧能活得自在,非要知道这世界的真相干什么。

再说,就算她知道了又能怎样,遇见了那些东西能逃得了吗,普通人面对那些东西,就像婴儿面对大人,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王瑞慈被怼的一滞,心中有一丝小生气,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

其实她也明白宿幕青的意思,她心里也不怎么反对,因为她晓得,黄家不可能养她一辈子,她小时候跟着母亲过的特别苦,她实在不想再过小时候那种生活了。

而宿煜,虽然现在只是在孙家堡当下人,但却有一身好武艺,再加上是宿幕青的亲侄子,以黄景明在浔阳府的人脉,送他去当个捕快足够了,而且她听到过宿幕青和黄景明的谈话,似乎是要分一部分家产给宿煜。

这样的伴侣,她还是挺满意的,就是有些不讲风情,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而且那股高傲的态度让她有些不太舒服。

寻常男子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美玉,要么是贪婪,要么是欣赏,而宿煜,看她就像是……

不!好像他看所有人都一样,就像是看路边的野草野花,看一眼就过去了,似乎所有人对于他来说都是过客,在他的眼里没有一丝分量。

“宿公子,那边有好多人在放莲花灯,我们也去看看吧。”王瑞慈指着湖边的人群道。

宿煜点点头,随她一起过去。

莲花灯就是把莲芯去掉,放上一根蜡烛,蜡烛的底上粘上一张写着愿望的纸,说白了就是和天灯一个样,都是许愿的。

王瑞慈对这倒是挺感兴趣,可能是旁边没有宿幕青和黄景明,她就不用故意装出乖巧的样子,比往常活泼了许多,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像一只林子里的百灵鸟。

“宿公子,你要不要也点盏灯?”

“不了,我不信这。”

宿煜摇摇头。

“那好吧”王瑞慈也不在意,自顾自的玩了起来。

湖中漂了很多盏灯,大大小小估摸着有几千盏,点亮了整个湖面。

王瑞慈看了一会儿就又觉得无趣了,随宿煜一起来到变戏法的地方。

有一个人扶着一个硬木杆子,双腿盘坐在半空中,引得周围的一群人议论纷纷,王瑞慈也小声惊叹神奇。

宿煜眉毛微扬,心中略惊,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有类似于上辈子的魔术,这不就是那个什么漂浮术吗。

其实这个戏法的秘密就在这个人的拐杖所拄的毯子下面,拐杖是穿过毯子的,拐杖的底部是个十字架,被毯子盖住了,而且这个拐杖其实只露出了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一部分在眼前这个杂技师所穿的宽大袍子下面,形成了一个不封口的回字形结构,致使杂技师上半身的力道都在拐杖上,他只需用力让自己的双腿盘在半空中就好了,很简单。

虽然知道里面的窍门,不过宿煜也没那个闲工夫去戳穿眼前这人,他和王瑞慈又看了几个戏法之后,两人的关系倒是稍微融洽了一点,每次看完,王瑞慈都是一脸好奇,宿煜偶尔会给她讲解一下里面的门道。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了一个帷幕前,前面是一个弄皮影戏的,这也算是老手艺了,会的人很少,这玩意儿不好学,不是十天半月的功夫就能练好的,需要极高的耐心和毅力。

宿煜对这种老的东西倒是挺感兴趣,他上辈子年轻时就喜欢听一些戏,收集一些古钱币什么的。

上面表演的是一个盗贼成为将军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侠盗在一次被追捕的途中认识了一名女子,一见钟情,并发誓愿为其改邪归正,不再从盗。

但是在决定金盆洗手之前,盗贼准备再偷盗一次,他要偷一个簪子,这个簪子号称是世上最美的簪子,他要将其偷来送给女子,意味着女子就像这簪子一样,对于他来说是最好的,最美的,世间独一无二的。

他成功了,可是回来的时候,女子却死在了战乱当中,盗贼悲痛大哭,心中立誓,一定要为女子报仇,于是弃盗从军,上了战场。

怀揣着仇恨,男子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立功无数,多次反败为胜,直到后来被封为了护国大将军,可是他眷恋故人,心不在此,就辞了官职,告了帝皇,又回到了妻子的故居之地,建了一个茶馆,每天对着镇子里的人讲述一个盗贼和一个女子的故事。

人们大都喜欢这种凄美的爱情故事,还有一些狐妖蛇妖女鬼和男子的禁忌爱情,这些也就成了说书的唱戏的,还有这些皮偶师的饭食来源。

帷幕后面的皮偶师技艺非常精湛,周围的人都拍手叫好,宿煜脸上也难得露出一丝笑意,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他就又迈步走开了,他有个讲究,喜欢的东西不能常看,看多了就厌了,就会少一个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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